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丰都县三合镇平都大道西段295号(丰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)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★■◆◆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◆■★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,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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